:::

2019年11月19日有關媒體刊載「高階核廢料處置之國際進度」回應說明


更新時間:2019-11-22  08:10

 
有關媒體刊載「高階核廢料處置之國際進度」相關報導,原能會再次感謝作者長期關注國內核廢料處置的議題,並提供專業意見。原能會本於放射性廢棄物安全主管機關職責,謹就報導所提及「高階核廢料處置選址需要長期持續的努力,然而我國至今尚未正式起步,深層處置技術落後先進國家三十年以上」部分,回應說明如下:

一、核廢料設施為高度鄰避設施,是世界各核能國家共通的問題。目前國內核廢處置的困難不在於技術問題,而是在於民眾溝通及核廢場址選定的問題,地方政府與民眾反彈,沒有任何地方願意接受核廢料,使得國內核廢料問題確實很難解決。行政院已要求經濟部與台電公司積極檢討核廢料設施選址之社會溝通機制,加強與地方政府協商、及與地方民眾溝通的作法,國內設施選址作業才能有所突破、有所進展。

二、有關國內高放最終處置技術進展,原能會依照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相關規定,嚴格督促台電公司依據高放最終處置計畫時程切實推動。台電公司已於2017年完成計畫第一階段成果報告(我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簡稱SNFD2017報告),SNFD2017報告已經由經濟合作發展組織核能總署(OECD/NEA)協助籌組專家審查團隊,完成國際同儕審查作業,認同我國高放處置技術能力跟國際上初步安全論證的良好作法一致。目前台電公司正推動高放處置計畫第二階段「候選場址評選與核定」工作,亦正循序漸進提升我國處置技術能力,以符合國際水準。

三、目前,全球各核能發電的國家目前均尚無高放最終處置場,其最終處置計畫的規劃時程各有不同,例如美國為2048年、德國與中國大陸約為2050 年、韓國為2053年、捷克為2065年。目前芬蘭、瑞典、法國進展時程較快,已經決定最終處置場的地點。芬蘭政府已於2015年11月核准深層地質處置設施的建造許可,最終處置場正在興建中,預定於2023年啟用;法國預訂於 2025年啟用先導處置設施;瑞典預定於2030年啟用最終處置設施。而美國於1982年國會通過放射性廢棄物政策法案,規範高放最終處置場之選址作業,並於2002年國會決議下通過雅卡山(Yucca Mountain)為最終處置場址,計畫期間投入相當大量的研發人力與經費,仍因地方民意反對而中止,選址作業面臨社會溝通、聚焦民意的問題,國內外皆然。

四、國際間對於用過核子燃料管理,依其國情環境,投入相當人力與經費,按部就班循序漸進,執行處置技術發展、建立地下實驗室及興建處置設施。我國高放最終處置計畫開始於1986年,至處置設施預定啟用時程(2055年),最終處置計畫規劃的發展期程約為69年。與國際間相較,如芬蘭的計畫期程約為40年;瑞典約為60年;韓國約為65年;德國、英國約為85年,我國的計畫研發期程與國際同步。

五、用過核子燃料的深層地質處置,國際間的技術與作法逐漸完備,並積極推展中,國內也刻正依循國際腳步,建立相關處置技術與能力。原能會除要求台電公司應積極加強選址作業之公眾溝通工作外,並應持續精進處置技術、滾動檢討計畫內容,持續提升我國處置技術能力與國際同步,俾依規劃時程切實推動我國高放處置計畫。

六、核廢料安全處置是專業問題,也是社會大眾關注的問題,原能會將持續秉持專業技術外,也會站在社會大眾的角度思考問題、處理問題,讓民眾可以安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