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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18日媒體刊載「核研所女助理勾結廠商詐108萬 便宜行事下場遭判7年」,本所就相關內容回應說明


更新時間:2021-02-18  19:45

 
有關2021年2月18日媒體刊載「核研所女助理勾結廠商詐108萬 便宜行事下場遭判7年」,本所就相關內容回應說明如下: 
  1. 本所辦理轉譯實驗室潔淨室例行環境清潔作業採購案(下稱本採購案),於108年5月主動清查本採購案履約資料,發現廠商疑似未依合約規定履約而向本所請領履約款,爰經本所積極查處蒐集相關事證後,於108年7月22日陳報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請法務部廉政署偵辦。
  2. 針對本所有公務員涉入弊案,深感遺憾,然本所對於任何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事件的同仁, 均將依法懲處追究責任,絕不寬貸。
  3. 本所於廉政倫理事件發生後,即加強採購履約管理訓練及採購稽核作業、強化實驗室管理及品保作業、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登錄、加強貪瀆案例宣導等措施,以期防範未然,杜絕類似情事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