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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日媒體刊載「31高官升遷論文全抄襲 原能會核研所爆『集體舞弊』」本所就相關報導回應說明


更新時間:2022-11-02  12:51

 
有關2022年11月2日媒體刊載「31高官升遷論文全抄襲 原能會核研所爆『集體舞弊』」,本所嚴正澄清並回應說明如下:

  1. 陞遷方面
    本所陞遷相關作業規定與實務作業流程,皆依循規範與體制進行,絕非個人或少數人能左右結果。現行科技人員陞遷依陞任評分標準表規定將評比選項區分為共同選項(40%)及個別選項(40%),而個別選項中之「研究發展」項目(15分),係由本所諮議會成立審查小組,依論著之專業類別將每一受評人之論著至少分配兩位委員評審進行審查,審查標準除需審酌代表論著對本所之貢獻、價值與重要性、創新性、應用潛力,同時並考量受評人之研究能力、寫作能力等進行考評,評審過程皆符合公平與公正之原則,絕無報導指稱之涉弊陞遷情節。
     
  2. 本所論著與博(碩)士論文關聯性
    依據核研所論著撰寫與申請作業要點規定,本所薦送國內外進修同仁之畢業論文,不得直接登錄及賦予核研所論著編號,此指畢業論文不能原封不動即轉為核研所論著,其他如內容有增修、部分使用/引用等則不在此限,經查本所研究人員所發表的論著,皆符合規定,亦無媒體所報導的情事發生。媒體刊載有關本所論論著與31人博(碩)論文之關聯性,經本所查察後,其結果如下:
    (1)部分同仁之陞遷職位日期或本所論著撰寫完成日期,早於其博士學位之取得,爰無報導所稱以博士論文進行陞遷之情事。
    (2)部份同仁雖然陞遷日期在學位取得之後,惟經比對(含論著名稱、論著編號、核定年度、個人權重),亦無報導所稱之情事。
    (3)本所在清查過程中發現部分與博/碩士論著雷同者,均已主動廢止該篇論著。
     
  3. 有關本所陳所長部份並無將媒體報導之論著(INER-10419)提送為陞任簡任研究員之代表論著,更無以林同學之碩士論文作為陞任簡任研究員代表作之情事,且陳所長論著之方程式清楚註明參考文獻(林同學為第三作者),並非引用林同學碩士論文,爰本所所長陞任簡任研究員符合本所相關規定。李副所長部分亦未將媒體所提論著(INER-7399)送陞任薦任副研究員之用,爰無將博士論文作為陞任薦任副研究員之代表作情事,符合本所相關規定,其部分引用個人著述亦符合國科會之學術倫理規範。
     
  4. 有關本會張處長部分無將媒體所提論著(INER-12862)送陞任薦任副研究員之陞遷審查,無將博士論文作為陞任薦任副研究員之代表作情事,符合本所相關規定。趙處長部分亦未將媒體所提論著(K0082R)送陞任薦任及簡任副研究員之用,無將博士論文作為陞任薦任及簡任副研究員之代表作情事,符合本所相關規定。
     
  5. 為使本所陞遷作業更臻嚴謹完備,本所已於論著管理系統自我審查表上增加提示,要求同仁承諾與檢核無抄襲及無違反學術倫理精神之情事,並於陞遷作業程序具結符合學術倫理規範,以期防範類似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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