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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國原院改制恐成「肥貓養老院」、犧牲基層權益, 非屬實情,特予澄清


更新時間:2023-10-03  11:54

 
  1.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稱核研所)自112年9月27日改制行政法人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簡稱國原院),有關國原院董事會及院長之選任,已依行政法人法訂定國原院設置條例據以辦理。其中董事會係由監督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簡稱核安會)就政府相關機關(構)代表、國內外富有原子能及其應用科技研究發展經驗之專家學者,以及民間企業經營管理專家或對該院有重大貢獻之社會人士遴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另於董事會設置董事長1人,亦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2. 有關國原院院長之遴聘,亦依設置條例之規定辦理,由於國原院院長負責法人營運及管理業務之執行,影響國原院未來營運績效及政府經費核撥甚鉅,董事會自需依國原院自主營運需求、人選專業及管理能力審慎評估院長人選,故年齡並非唯一衡量因素,惟相關遴選以為國舉才為首要考量,並著重專業知能及領導能力,因此並無媒體報導所稱國原院恐成肥貓養老院之情事,特此澄清。
  3. 另有關國原院院聘人員之年終獎金,國原院昨日(2日)已有說明將不受影響,今再次重申,原核研所聘僱人員、技工友(含駕駛)配合機關改制於112年9月27日改以國原院人事管理規章進用,為照護其權益,會比照以往發放方式於次年春節前10天發給年終獎金,並無不發放年終獎金給基層人員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