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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研所馬殷邦所長曾接過台電研究案之澄清


更新時間:2016-09-26  13:30

 
  1. 核研所接受外界委託計畫,均由核研所負責,並責付適當研究人員擔任計畫主持人,代表核研所履行契約工作。委託計畫經費包括委託工作與派遣人員費用,公職人員未支領額外費用。
  2. 馬殷邦所長於任職核研所研究員期間,曾於87年至91年間任台電委託計畫「核三廠蒸汽產生器管束完整性安全評估」計畫主持人;另於92年至97年間任台電委託計畫「核能電廠模擬器改用個人電腦系統之研發及應用」計畫主持人。這兩項台電委託計畫皆非馬所長擔任所長期間所承接。
  3. 另一項馬殷邦所長擔任主持人之「核設施安全審查與稽查技術精進」計畫,係屬92年至94年之中央科專施政計畫,非今週刊所指之台電委託計畫,特此更正說明。